外汇骗局被骗了,可以要回来了吗,怎么维权

2024-05-04 19:11

1. 外汇骗局被骗了,可以要回来了吗,怎么维权

一般情况下,投资者或受骗者维权时应当准备以下证据:1、相关聊天记录分析师或代理商或喊单人员的聊天记录是最基础的证据,这也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因为这类证据能够充分反映受骗者受骗的整个过程,相关分析师或代理商在聊天过程中产生的违法违规的地方,能够在聊天记录中得到充分反映。这类证据在维权过程中至关重要。但这类证据很多当事人只有部分或全部删除了,导致关键证据缺失,无法形成有效的证据链。当然没有了这关键证据,不代表不能维权,仍然可以维权,只是维权成本会高一些,只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别无他法。2、相关交易记录投资者或受骗者在交易所软件上的整个交易过程,都能在交易记录中得到反映,这份证据能够证明在交易所或平台交易的过程或资金损失过程,只要能够登上相关的交易软件,此交易记录基本都能够下载下来。但实践中,许多受骗者无法取得相关交易记录,主要是因为无法登录交易软件,有的交易记录已经被平台删除,也是部分原因。3、相关出入金记录此类证据是投资者或受骗者自己银行账户的出入金情况,能够反映受骗者投入的资金情况,以及出金情况,两者之差基本就是投资者的全部资金损失。这类证据受骗者基本都能保存,只需要去银行打印一下银行流水即可。关于更多外汇的信息,推荐到外汇天眼了解一下Wikifx(中文名:外汇天眼)是Wiki Co.,LIMITED旗下的一款企业信息查询工具,其核心功能是对收录的外汇交易企业提供基本信息查询、监管牌照查询、信用评价、平台鉴定等服务。_x000D__x000D_Wiki Co.,LIMITED总部位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本着“源于中国,面向世界”的初衷,公司始终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研发工作,通过不断创新、持续迭代,努力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外汇骗局被骗了,可以要回来了吗,怎么维权

2. 骗购外汇如何判刑?

认定骗购外汇罪既遂后,会被判处的刑罚是:如果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3. 骗购外汇罪都怎么判的

犯了骗购外汇罪,如果数额较大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骗购外汇罪都怎么判的

4. 骗购外汇罪是怎么判的

犯了骗购外汇罪的一般判刑为:犯此罪且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5. 骗购外汇罪判多久?

骗购外汇罪的判罚标准:
1、犯骗购外汇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
2、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应对其判处相应罚金,对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一、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判刑
非法集资员工的判刑规则:
1、如果是员工个人犯非法集资罪的,一般判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2、如果单位犯本罪的,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负直接责任的员工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二、逃汇罪与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逃汇罪和走私罪的区别有: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2、所侵犯的对象不同。逃汇罪的对象仅限于外汇;走私罪的对象却比本罪广泛得多,它包括外汇在内的一切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与物品或者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及物品。3、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逃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4、犯罪主体不同。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其仅限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以及这些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除此之外,均不能构成本罪;走私罪的主体则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条,对逃汇罪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较大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单位判处逃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怎么量刑?
构成违规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既遂的量刑: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对其相关主管人员或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罪行为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处5-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单位的,应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购外汇罪判多久?

6. 骗购外汇成什么罪

构成骗购外汇罪,数额较大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7. 骗购外汇罪的骗购外汇

何谓骗购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40条第4项规定, 骗购外汇是指以虚假或无效的凭证、合同、单据等欺骗外汇指定银行购买外汇的行为。所谓外汇指定银行,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经营结汇和售汇业务的银行,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决定》第1 条明确规定了骗购外汇的几种行为方式:(1)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 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登记手册。所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是指进出口单位向海关申报货物进、出口的单证。报关单是海关查验和审批货物进、出口的主要单证。它由海关依固定格式印制、进出口单位须根据海关的规定填制。登记手册包括进料加工手册和加工装配、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所谓进口证明包括进口许可证、进口批件等。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则指经外汇管理局或其分局、支局核发的售汇通知单、外汇担保登记证等。(2)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骗购外汇的。根据相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外汇指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售付汇之后,应在报关单、商业单据等有效凭证上加盖“已供汇”印章。对持盖有“已供汇”印章的报关单、商业单据等凭证购付汇的客户,外汇银行不得为其办理售付汇业务。然而,实践中有些外汇指定银行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故意或疏于加盖“已供汇”印章,从而给不法分子留下了重复使用商业单证或凭证骗购外汇的可乘之机。(3)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立法为免挂一漏万,故以“其他方式”囊括法条未能明列的骗购外汇方式。这是一种堵截性构成要件的立法方式,具有堵塞拦截犯罪人逃漏法网的功能。(注:参见储槐植著:《刑事一体化与关系刑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58—359页。)具体而言,其他骗购外汇方式包括以虚假或者无效的外贸合同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和虚构特定事项向外汇指定银行骗购外汇的等。何谓数额较大?《决定》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尚待有关司法解释的出台。审议《决定》草案时,黄玉章等部门委员提出草案对此类犯罪活动的数额采取“较大”、“巨大”、“特别巨大”而未明确具体数额的做法过于笼统,司法实践中不好把握,建议做出具体规定,遗憾的是,立法没有加以采纳。(注:审议草案时,建议规定具体数额的委员还认为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做出司法解释可能难以产生理想效果。对此,我们认为,应当承认司法解释若不紧随刑事立法会导致一段时期内司法操作的不便和执法的不统一。因此建议由“两高”尽快联合做出司法解释,这样亦能达到理想效果。)在专门司法解释出台以前,我们认为,可以参照1998年8月28 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骗购外汇罪的基本构成数额,可以认为是非法骗购外汇20万美元或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

骗购外汇罪的骗购外汇

8. 骗购外汇怎么判

骗购外汇罪通常情况下的判刑规则: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2、骗购外汇的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逃汇数额5%-30%的罚金;3、如果单位犯本应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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